第14章 钱花在老婆孩子身上最值得
工人们陆陆续续地来了。
一开始,没人注意到他。
大家都习惯了买包子和油条,对新来的摊子多少有点不信任。
林国强不急。
他把箱子的盖子完全打开,让香味散得更开一些。
然后他拿起一个肉夹馍,用油纸托着,站在箱子后面,不吆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着。
但他站的位置很讲究。
正对着厂门口,工人们进厂的时候,必须从他面前经过。
第一个停下来的是个中年男人,穿着蓝色的工装,帽子上沾着机油。
他闻了闻味道,凑过来看了看:“肉夹馍?新来的?”
“对,大哥,尝尝?”
“多少钱?”
“三毛。”
男人犹豫了一下,掏出三毛钱递过去,接过一个肉夹馍,咬了一口。
他嚼了两下,脚步就停了。
“嘿,”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馍,“你这肉炖得好啊,比食堂强一百倍。”
“大哥喜欢就好。”
“再来一个!”男人又掏出三毛钱,“我带进去中午吃。”
林国强接过钱,又递了一个过去。
第一个客人走了之后,生意就开了。
工人们都是扎堆的,一个人买了,旁边的人就会好奇,凑过来问两句。
闻到香味,十有八九会掏钱买一个。
林国强的肉夹馍个头大、肉多、味道好。
三毛钱一个,比国营饭店的便宜还实在。
工人挣的不多,但三毛钱还是掏得起的。
不到一个小时,五十个肉夹馍全部卖光了。
最后几个的时候,还有工人过来问,林国强只能抱歉地说:“没了,明天再来吧。”
他数了数钱……十四块整。
十四块。
他蹲在地上,看着手里那一沓票子,手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钱多,而是因为…
这是他自己创业赚的第一笔钱。
上一世,他一辈子都在给别人打工、帮别人做事,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
这辈子,他不会这么傻了。
他把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贴身的口袋里,拍了拍,确认放好了,才扛起空箱子往回走。
走到半路,他拐进了镇上的供销社,买了十斤白面、五斤五花肉、两斤白糖、一包奶粉。
又给赵素梅扯了一块藏青色的布料。
天冷了,她连一件像样的棉袄都没有。
想了想,又给林静买了两根红头绳,给林薇买了一个布老虎。
回去的路上,他的脚步轻快得像踩在棉花上。
……
到家的时候,时间还早。
赵素梅正在院子里喂鸡。
分家的时候分了三只母鸡,每天能下两个蛋,是家里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林静蹲在地上逗鸡,林薇被放在一个竹篓里,手里抓着一根草棍在玩。
“回来了?”赵素梅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喂鸡,“今天咋样?”
林国强没说话,走到她面前,从口袋里掏出那沓钱,塞到她手里。
赵素梅低头一看,愣住了。
“这……这是多少钱?”
“十四块,今天的收入,除去成本,净赚九块。”
赵素梅的手在发抖。
她一张一张地数着那些毛票和硬币,数了三遍,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