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谋及庶人,以產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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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得好。”陈文讚许地看了周通一眼,目光转向孙志高。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第二件事,定法。
  也就是把白契变成红契!”
  “红契?”孙志高一愣。
  “对。这份《永佃契约》,不能是族里私下籤的,必须是官契。”
  陈文走到孙志高面前,语气郑重。
  “孙大人,这契约上,建议盖上县衙的大印,还要在县衙的架阁库里留底备案,官府要为这份契约背书。”
  “这……”孙志高有些犹豫,“先生,官府插手宗族分地,这可是破天荒啊。
  万一以后出了纠纷,县衙岂不是要天天给他们断家务事?”
  陈文没有回答,他看向周通,“周通,你来说下律法依据。”
  周通翻开《大夏律》,道:“大人,这不是家务事,这是国事。
  律云:凡田宅买卖,须立红契,纳税过户,官府验之,方为有效。
  这永佃权虽然不是买卖土地,但也涉及到了重大的財產变更。
  官府介入,名正言顺。”
  “而且,”李浩也补充道,“商会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