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大风厂股权
  上午10点,光明区政府大礼堂。
  “大家上午好,我是周泽川,今天把大家召集到这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理清大风厂的股权爭议。”
  还没等周泽川把话说完,陈岩石便打断他道:“这有什么好爭议的,就是不法商人官商勾结,拿走了工人们的股权。”
  “陈老,现在是法治社会,咱们一切都要讲证据,不是您说官商勾结就是官商勾结。”周泽川耐著性子解释道。
  若非这会官方正在直播,他绝对不会这么客气。
  说完,不等陈岩石说话,他把目光看向法院的陈清泉道:“陈副院长,大风厂的股权是你们院判给山水集团的,你给大家说一说为什么这么判。”
  “好的,周书记。”陈清泉点了点头,然后开口解释道:“我先简单说一说事情的具体情况。
  2012年1月12日蔡成功以大风厂为抵押,从山水集团借了6000万的过桥贷款,约定6天之后归还,日息1%,也就是36%的年利率。
  贷款期限到期后,蔡成功无钱偿还,半年后也就是2012年6月18日山水集团將蔡成功及其山水集团起诉至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过我院的仔细审查,发现这笔借款的事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没有什么可质疑的点。
  於是,我院在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后,依法做出判决,將大风厂判给了山水集团。
  “你这完全就是胡说八道!”被法警紧紧看管著的王文革突然大声叫嚷起来,“这明明就是蔡成功的个人借款,跟我们有什么关係?”
  面对王文革的质问,陈清泉不慌不忙地从资料里翻出一份复印好的借款合同,然后展示给在场的所有人看。
  “大家请看,这就是大风厂大股东兼法人蔡成功签署的借款合同,上面不仅有他自己的签名,还附著其他股东代表的签字。
  这就充分证明了,其他股东对於这份借款合同也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