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 章 老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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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这边种植人参的比较多,特別是开放了个体以后,种人参的就更多了。
  这年头很少有上乡下收人参的,路极其难走,成本太大。
  所以,这些参农想要卖人参,就得去隔壁的县城,因为那地方有人参市场。
  南方的参贩子,一般都聚集在那一边。
  就这么说吧,別看现在都八几年了,哪怕到了九几年,狗路过他们那些村子,都得扒层皮。
  他们卖人参都得几家人拿著傢伙事儿一起赶路,要不路上真有劫道的。
  这一路上倒是没有劫车的,孙传武也不怕,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现在还不禁真理(biubiubiu)呢,孙传武特意去供销社买了三把放在车里。
  你敢抢,我就敢开枪。
  这年头是有猛地,但是傻逼还是少,都惜命。
  到了隔壁县城,孙传武不由得感嘆,怪不得是人参交易市场呢,发展的確实比白云县好。
  开了招待所,孙传武直接去了事主家里。
  事主是县里的一个大哥,他们这边就没有孙传武所在的白云县那么复杂了,大哥就那么一个。
  白云县是自治县,朝鲜族占了一大部分,所以大哥都是有两个,甚至一整出来四五个。
  到了大哥家里,大哥迎了上来,热切的和孙传武握手。
  “小孙先生,早就听说你办事儿妥帖讲究,今天一见你啊,果然是不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