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代汉者,当涂高
  第175章 代汉者,当涂高
  中平五年九月初九,天气晴。
  早在西周时期,当时认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一种“天罚”,因此在执行这一类刑罚时,应当顺应天时;春耕夏耘,这两个季节正是万物復甦、生机勃勃之时,不宜行刑;而秋冬两季,正是肃杀之时,处置犯人乃至应天而为,便有规定“秋冬行刑”,这也是周礼的一部分。
  秦以法治国,而法家讲究的是时效性,把犯人留到秋冬时候再行处置,不符合法家的治国思想。於是秦不再讲究秋冬行刑,而是四时行刑。
  汉承秦制,所以大汉刚建立的时候也是四时行刑。
  等到熟悉的世宗孝武皇帝登场,大家也应该都知道事情会怎样变化。
  没错,秋冬刑罚再度回来了!
  又是老熟人董仲舒,將大汉当时的实际情况与周礼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一一春耕夏耘,应顺应天德,不宜执行以杀伐为主的刑罚;而秋冬肃杀,万物凋零,应应天而罚。
  看起来好像和周时的说法差不多,但里面的意思却是天差地別:周时是將罪犯留待秋冬之时再行处理,不管大罪小罪,都是一样的处置时间;而从孝武皇帝开始,只有犯了谋反、杀人等大案的死刑犯,才会秋后处斩,而平时的一些刑罚,类似於流放、鞭答等,都是即时生效。
  到今天秋冬刑罚已经是惯例,经有司上奏,刘辩也就直接选定九月初九作为袁氏斩首的日期。
  其他的死刑犯会一般会等到十月才开始行刑,刘辩对袁氏那是格外看重,也就提前送这些人一程。
  有人会问,重阳节这天杀人合適吗?大过节的,肯定会有人上奏疏说重阳佳节不宜行刑。
  重阳习俗普及於前汉,也会举行大型饮宴活动,是由先秦时庆丰收之宴饮发展而来,享宴祈寿寄託著人们对老人健康长寿的祝福。
  但是这个时候可没有重阳节,这个宴饮的日期也不固定,各地也都可以根据地方的情况安排宴饮祈寿,重阳节被確定下来是几百年后的事情,所以这一天杀人也实属正常。
  汉代的死刑分为三类,腰斩、斩首、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