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只要有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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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去洗了个澡,又在一番挑选后,拉弥亚选择了去“银幣餐厅”就餐。
  这个餐厅並不是棕羽毛大街最好的,但据说他家的土豆燉牛肉是最美味的,老板会加入各种香料和辣椒调味,谁都模仿不出来那个让人慾罢不能的味道。
  香甜的焗玉米,软烂香辣的牛肉和土豆被夹在麵饼里一起咬下,拉弥亚没读过书,实在形容不出这种美味又幸福的感觉,只顾著吃;纳喀读过书,但是也没空发表评论,很显然他在庄园里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根本不够吃,拉弥亚又要了一碗牛肚浓汤,一份炸糖球,乳白色的汤汁里浸泡著金黄的玉米粒,散发出诱人的香味,一口下去差点把舌头都鲜掉了。
  两杯冰凉的柑橘汁酸甜可口,缓解了口中的辣味,两人一开始还在装模作样地点评几句,討论一下白天的见闻,很快就顾不上说话埋头猛吃,都有种被好吃到热泪盈眶的错觉。在刚来到这家餐厅的时候,拉弥亚还在纳闷为什么餐厅不像自己熟悉的那样人声鼎沸,当燉牛肉入口之后,她明白了,纳喀也明白了。
  这是她们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最饱的一顿饭,也是最昂贵的,足足花了116个比索。
  结帐的时候,拉弥亚想到自己身上的那笔钱——即便是对她们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巨款的两千四百比索,也不够吃20次这顿饭。
  这样的现实让她有些挫败,又感觉充满干劲。
  虽然这样美味的食物不能天天吃,但是人活著总得有些目標,两天或者三天吃一次燉牛肉应该还是可以的吧,託了附近就是畜牧业发达的塔帕斯草原的福,燉牛肉用料新鲜美味,一份还只要24比索。
  怀著吃饱了饭浑身舒適的幸福心情,拉弥亚结了帐,还拿了一份餐厅老板给新客人准备的手指饼乾。
  离开的时候,拉弥亚发现纳喀站在餐厅里的报纸架旁边,对著一张报纸出神。她有些羡慕对方的阅读能力,於是上前问道:“你在看什么?”
  纳喀眉头微微皱著,他用手指著上面的两个单词:“姐姐你看,上面提到了乌柯镇!”
  “我不认字。”
  “哦,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