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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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唐臣做了四年宰相了,对大景的各级机构了若指掌。
  他提议在朝廷设立都察院(主监察)、审刑院(主司法)、计度院(主审计)。
  三院分立,互察互纠。
  都察院主管弹劾百官贪渎、失职;
  派巡肃政廉访使(三年一任,不得连任)巡察诸道;
  设风闻司,受理匿名举报(需初步查实方可立案),实行“连坐问责”,御史包庇,则同罪。
  审刑院专理四品以上官员贪腐案,直隶皇帝;
  与大理寺分权:大理寺审民案,审刑院审官案;
  设赃罚库,追缴赃款充公,部份奖励举报者。
  案件须经三堂会审(都察院、审刑院、吏部)。
  最后是计度院,审核全国财政、工程、军费账目;
  推行“赤历制度”,地方收支须用红笔登记,副本直送计度院;
  使用“防伪印泥”“水印账册”,防篡改。正好任用匠学取士中精通算学与簿记的进士。
  在地方上,派出采访处置使、路级监察使。
  受理士民诉状;突击检查各地的府库、粮仓;每季向都察院密奏《清浊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