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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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燧发手枪不比长枪,它有些过於便携了。
  古代人宽袍大袖的,把短枪往自己怀里一揣,肯定有矇混过各种“安检”的可能性。
  所以王选提议养狗,是个好主意。
  除了手銃之外,黑火药虽然不是什么好的爆破炸药,但炸死几个人肯定绰绰有余……碳基生物在爆破物前过於脆弱,还是要儘量避免发生大明版本的“皇姑屯”。
  这里面有个很简单的道理,士兵拿著王选製造的火銃建功,那功劳会有王选的一份;反过来说,如果刺客拿著燧发枪搞“斩首暗杀”,猜猜看他会不会受到连坐?
  政治这东西,果然还是稳定压倒一切。
  “为何要叫绣春銃?”
  朱元璋也觉得养狗不错,想明白了缘由之后,他又回头问起为什么要给手銃取这么个名字。
  “我隨口取的。”
  王选確实只是隨口一说,绣春刀、绣春銃,刚好可以凑一对。
  “你先造几支样品出来,要不要大量產出,等我看过后再说。”
  老朱权衡风险和收益,觉得还是应该先看到实物之后再决定要不要量產。
  “我明白了,陛下。”
  说话间,老朱、小朱落座,然后太子招呼王选坐下。
  吃个饭而已,王选也没有想太多,这时候他饿坏了,当然是怎么能快速填饱肚子怎么个吃法……对他来说,別把筷子往老朱眼前杵就算讲尊卑礼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