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证监会重拳出击,「张江团伙」低切东方雨虹
  第386章 证监会重拳出击,“张江团伙”低切东方雨虹
  在华天科技、混沌投资和张扬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证监会仅用一天时间,就联合甘述省监管局敲定了最终的行政处罚书。
  [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述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证监处罚字〔2010〕3號。
  当事人:沪都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沌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xxx763765d。
  法定代表人:葛卫东。
  当事人:葛卫东。
  性別:男。
  职务:混沌投资法定代表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
  身份证號:310106xxxx。
  依据《华国人民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混沌投资超比例持股未披露、限制转让期內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混沌投资、葛卫东在法定期限內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2010年1月7日共计买入1833万股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股票,占华天科技总股本的6.38%,累计成交金额为2.553亿华国幣。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內,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