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吃肉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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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头公猪真大啊,得有250公斤了吧?”
  土坡上,张兵用脚踢了踢早已经凉透的野猪,嘴里嘖嘖称奇。
  姜明阳也凑过来看。
  公猪体型確实大,鬃毛粗硬,獠牙露在外面,死了都还透著一副凶相。
  “大有啥用,要不是怕这畜生发狂,还不如打另一头母猪。”张大勇嘆息一声。
  公猪虽然体格大,但是肉有股刺鼻的骚臭味,无论怎么焯水、加多少调料都很难去除。
  而且野猪这玩意儿运动量大,体脂率非常低,这就导致它的肉质又硬又柴,不好吃。
  母猪要稍微好点,处理一下还是挺受欢迎的。
  不过这个年代的人都穷,野猪肉便宜,三四毛一公斤,还是有人愿意买的。
  “这两头猪得四百多公斤了,咱咋弄回去?”张兵皱眉道。
  这是个眼下面临的难题。
  如果没有那条河拦路的话,还可以用树枝做个爬犁拖回去,但现在就是被河给挡住了。
  三个人想把这么大的野猪抬过去,恐怕有点费劲,至少得四个人,一人抓一条腿才行。
  而他们带的那把刀又太小了,没办法解肉。
  张大勇想了想,沉吟道:“先把这两头野猪处理掉,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