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
  因为总是低著头的缘故,我不大记得起路上都有什么固定的人或者其他事物。
  到了今天,这些人和物全都换了另外一副模样,路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多年以后我依旧能轻易地穿行在各种小道之间,然后找到回家的最佳路线,只是已经没有太大的必要。归乡和回家的路一样,都是天空慢慢泛灰。
  上学回家,我走的都是相同的路线。有时候运气好才能搭上別人的顺风车。
  那天我回到家后,决定先在我爷爷面前不说谎,当他把饭菜端到桌子上之后,我直接把筷子摔在了不太乾净的桌子上,沉闷的声响直接就把我爷爷的目光吸引了过来,我说:爷,这东西不是给人吃的,我要吃肉。他听完后,先是瞅了我两眼,接著把碗猛地往桌子上一砸,桌面震颤,汤汁飞溅,他说:滚去吃狗屎!找你那不知道死哪里的妈去,还有你那吃国家饭的爸,再摔筷子把你送进去跟他一起吃牢饭。
  我说:爸说了,吃国家饭要挨打,而且根本没有肉,天天土豆大白菜清汤寡水,我想吃肉。爷爷又瞪了我一眼,说:滚蛋,少给我添乱,想吃过两天再说。
  我说:行,说好了,过两天吃不到,我以后天天让你吃土豆大白菜。他说:你是国家?筷子擦擦吃饭。
  在爷爷这里取得的一个不大不小的胜利给了我坚持不说谎的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努力做到不说谎,有时记得,有时忘了,有时话说到一半才想起来,后来才慢慢习惯。
  但不说谎这件事並不像我想的那么波澜壮阔,或许这跟我比较沉默有关,基本上不跟其他人有太多交流,不说谎这件事的影响也就无从谈起。不过即便如此,还是对我在学校里的生活產生了一点影响。
  我那个年纪,正是身边充斥著无意义的谎言的时候,说话简单、衝动,全凭心意,有时只是为了较劲,更成熟一点的人则不同,他们大多只把谎言用在刀刃上,用在能让谎言最有用、最有效果的时候。
  因此在我那些同学面前不说谎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最坏的情况也就是让对方大为光火,给我来上两拳。前桌的李雨天就这么干过。他个头比我稍高一些,人瘦的像根木棍,整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无所事事,唯一的乐趣就是跟別人讲话,只要跟他做过同桌的人就没有不烦他的。
  爱跟人说话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但他往往说著说著就忘乎所以,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使他一战成名的还是开学后不久的下午最后一堂课。班主任正拖堂讲述她曾经那段难忘的岁月,夕阳的余烬透过窗户洒了进来,教室里一片死寂。
  班主任说: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回家后从来不出去玩,先是写作业,
  接著预习功课,然后就去看书,看那种名著,字多页厚,每行字都需要细细琢磨。说著说著,原本情绪还比较高涨的班主任骤然停了下来,李雨天那偷偷摸摸却又蕴含著某种激情的声音就彻底登上了本属於班主任的舞台。
  他说:我家狗可能生了,一窝直接生了六个,个个都跟它们的爹长得不一样,可我们那除了那一条狗是公的以外就没有別的公狗了。我对这个话题极感兴趣,心想难不成是人干的?我无意中似乎在书上看过此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