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三亭兑口五
  叶得水起身,呈上一份联署文书:“稟大人,此乃兰关士绅商户三百二十八人联名陈情书。我等非顽固不化之徒,若置换確於民生有利,自当遵从。唯请大人准予兰关三事。”
  “哪三事?”
  “其一,兰关码头自治,税收由本地商会协管;其二,商户特许经营权十年不变;其三,设立兰关公所,凡涉及兰关事务,需经公所商议。”
  马有財接口道:“大人,此三事若得准,兰关商民必安心归附。”
  骆秉章看向其他代表:“尔等可有补充?”
  曹变己站起:“稟大人,草民有一言。商道贵在通畅,民心贵在安定。若能保此二者,归属何县,商民皆可接受。”他呈上一份《兰关商会自治条陈》,“此乃兰关商会对自治之议的细案,请大人过目。”
  徐经世最后一个起身,堂上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大人,”徐经世声音清朗,“先叔父在世时常教导:为商者,当思利国利民。今日之爭,表面在土地,实则在民心。若能於置换中保民生、护商利、顺民意,则善莫大焉。”
  他顿了顿:“草民建议,可在过渡条款中增设一条:每年由兰关公所评议新政得失,呈报省府。若有弊病,及时修正。”
  按察使司刘大人闻言,捋须点头:“此议甚好,既有监督,又显朝廷恤民之心。”
  王询与贺宗望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都明白,到了这个地步,强硬反对已无意义,只能爭取最有利的条款。
  接下来的两个时辰,堂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每一条款都字斟句酌,每一个细节都反覆推敲。兰关代表据理力爭,两位知县各为其县,省府官员居中调停。
  最终,骆秉章拍板定案:
  “本官现予裁定:准蒲关县以株亭、淦亭、昭亭三镇及太平、白马两乡,置换云潭县兰关镇一地。另,蒲关县补偿云潭县白银四万两。”
  “置换之后,设三年过渡期。期內赋税制度不变,官吏暂留原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