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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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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2日,北京,晴。

军训是从早上六点开始的。天还没亮,宿舍楼的喇叭就响了,放的是军号,滴滴答答的,刺耳又急促,像一把刀子划破了清晨的宁静。陈砚洲从床上坐起来,穿好迷彩服。迷彩服是昨天发的,很大,袖子长出一截,盖住了手指,裤腿拖在地上,走路会踩到。他站在镜子前看了看,皱起了眉头。

“你这衣服也太大了吧。”林逸飞从上铺探下头来,看了一眼,笑了。

“最小号了。”

“你去找个裁缝铺改一下呗。学校门口就有,昨天我去改了,五块钱,一个小时就好。”

陈砚洲点了点头。他把迷彩服脱下来,换上自己的衣服,拿着衣服出了门。清华西门对面有一条小街,街上有几家小店铺——一家卖早点的,一家卖文具的,一家修自行车的,还有一家裁缝铺。裁缝铺的门面很小,夹在早点铺和文具店之间,宽不过两米,深不过三米,里面摆着一台缝纫机、一张裁剪桌、一把椅子、几个布匹卷,墙上挂着几件做好的衣服,有衬衫、有裤子、有裙子。

铺子里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正在缝纫机上轧一条裤子的裤脚。缝纫机嗒嗒嗒地响着,针头上下跳动,布料在她手下一寸一寸地往前送。陈砚洲推门进去,大妈抬起头,摘下老花镜,看了他一眼。

“小伙子,改衣服?”

“对。军训发的迷彩服,太大了。”陈砚洲把衣服递过去。

大妈接过衣服,抖开,看了看,又上下打量了他一遍。“你这身板太瘦了,最小号都大。袖子和裤腿各剪短两寸差不多了。”她拿出一根软尺,量了量陈砚洲的胳膊和腿,在衣服上用粉笔画了几道线,然后拿起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起来。剪完之后,她把布边折进去,用缝纫机轧了一圈线,动作麻利,不到半个小时就改好了。

“试试。”

陈砚洲接过衣服,套在身上。袖子不拖了,刚好盖住手腕。裤腿也不拖了,刚好盖住鞋面。虽然还是有点晃荡,但比刚才好多了。

“多少钱?”

“五块。”

陈砚洲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递过去。大妈把钱收进抽屉里,又坐回缝纫机前,继续轧那条裤脚。陈砚洲说了声“谢谢”,推门出去。小街上已经热闹起来了,早点铺的蒸笼冒着白气,油条在锅里滋滋地响,卖豆浆的大叔在吆喝:“豆浆——热豆浆——”空气里弥漫着油条和豆浆的香味,混着煤炉子的烟味,是北方早晨特有的味道。

他回到宿舍,把改好的迷彩服叠好放在床上,然后跟着林逸飞下楼集合。

六点十分,楼下集合。

紫荆公寓的空地上站满了穿着迷彩服的新生,黑压压一片,像一片绿色的森林。有人在打哈欠,有人在揉眼睛,有人在系鞋带,有人在往脸上涂防晒霜。空气里有牙膏的味道、防晒霜的味道、汗水味,混在一起,形成一种只有军训才会有的气味。陈砚洲找到经管学院的队伍,站到最后一排。他是全队最矮的,站在最后面也挡不住别人,前面的同学一转头就能看到他。

教官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皮肤黝黑,声音洪亮,站在队伍前面,像一棵挺拔的松树。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帽子戴得端端正正,腰带勒得紧紧的,脚上的皮鞋擦得锃亮,能照出人影来。他扫了一眼队伍,目光在陈砚洲身上停了一下——不是因为他矮,是因为他瘦,迷彩服穿在身上像挂在衣架上,风一吹就晃。

“立正!”教官喊了一声,声音大得把前排几个女生吓了一跳。

所有人齐刷刷地站直了。有人动作慢了,有人站歪了,有人脚跟没并拢,各种小毛病都有。教官没有急着纠正,而是在队伍前面走了一圈,用目光把每一个人都扫了一遍。陈砚洲站得很直,脚跟并拢,脚尖分开六十度,双手贴紧裤缝,挺胸收腹,下巴微收。这些动作他在少年班的军训中学过,虽然过去了四年,但身体还记得,站得很标准。

教官走到他面前,停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他一遍。他的目光从陈砚洲的脚开始,慢慢往上移,经过腿、腰、胸,最后落在他的脸上。陈砚洲目视前方,没有跟教官对视,也没有躲闪。教官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继续往前走。

站了二十分钟军姿,腿开始酸了。小腿肚像被什么东西绷紧了,每多站一秒,绷得就越紧,像一根快要断了的弦。有人偷偷弯了一下膝盖,教官立刻喊了一声:“不要动!”那人吓得赶紧站直了,但已经晚了,教官记住了他。又站了十分钟,太阳升起来了,阳光从东边斜射过来,照在脸上,热烘烘的。陈砚洲的额头上开始冒汗,汗珠从鬓角流下来,沿着脸颊滴到脖子上,痒痒的,像有小虫子在爬。他没有擦,也没有动。他知道不能动,动了就要被罚。教官说过:“一个人动,全班加五分钟。”他不想因为自己连累全班。

七点,早饭时间。

食堂里挤满了穿着迷彩服的新生,排队打饭,场面混乱得像菜市场。有人在挤,有人在喊,有人在插队,有人端着餐盘找不到座位。陈砚洲排了十分钟的队,打了一碗小米粥、一个馒头、一个煮鸡蛋,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吃。林逸飞端着餐盘坐到他旁边,脸上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表情。

“陈砚洲,你说军训有什么用?”

“锻炼意志。”

“我的意志已经很坚强了。”

“那你为什么还在抱怨?”

林逸飞张了张嘴,发现自己说不过他,低头吃饭了。张昊端着餐盘走过来,一屁股坐到陈砚洲对面,把一碗面条呼噜呼噜地往嘴里扒,几口就吃完了。他用袖子擦了擦嘴,看了看陈砚洲的餐盘,皱起眉头。

“你就吃这么点?”

“够了。”

“不够。军训要多吃,不吃没力气。”张昊说着,把自己的馒头掰了一半,递给陈砚洲。“吃。”

陈砚洲看了他一眼,接过馒头,撕了一小块塞进嘴里。馒头是凉的,有点硬,但他没有嫌弃。在少年班的时候,他吃过比这更凉的馒头。

上午八点到十一点,队列训练。

立正、稍息、向左转、向右转、齐步走、正步走。一遍又一遍,重复了不知多少次。太阳越来越烈,气温越来越高,地面被晒得发烫,鞋底都软了,踩在地上像踩在棉花上。空气里的水分被蒸发干了,吸进去的每一口气都是热的,像在喝开水。有人中暑了,被扶到树荫下休息。有人晕倒了,被抬到医务室。有人哭了,蹲在地上不肯起来。教官没有同情他们,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不行就退训。”没有人退训。能考上清华的人,都有一种不服输的劲头。别人能坚持,我也能坚持。

陈砚洲没有中暑,没有晕倒,但他的腿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肌肉疲劳。从早上六点到现在,除了早饭那二十分钟,他一直站着、走着、跑着,几乎没有坐下来过。小腿肚的肌肉像被火烧一样疼,膝盖发软,脚底板火辣辣的,每走一步都像踩在针尖上。他咬牙坚持着,心里在想一件事——这点苦算什么?爷爷十一岁就下矿了,在黑暗的巷道里爬,一爬就是十几个小时。巷道里又湿又冷,煤灰呛得人喘不过气来,随时都有可能塌方。他只是在太阳底下站几个小时,有什么不能坚持的?想到爷爷,他的腿好像不抖了,脚底板好像不那么疼了。

十一点半,训练结束。

陈砚洲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把迷彩服脱下来,挂在椅子上,瘫坐在床上。他的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每抬一步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脚底板火辣辣地疼,脱了鞋一看,两个脚后跟各磨出了一个水泡,左边的大一些,右边的小一些,透明的,里面有液体在晃。林逸飞也瘫在床上,闭着眼睛,像一条被晒干的咸鱼。他的脸被晒得通红,嘴唇干裂,头发湿透了,贴在额头上。张昊精神最好,还在宿舍里走来走去,嘴里哼着歌,好像刚才的训练对他来说只是热身。陈思远坐在桌前看书,好像刚才的训练跟他没关系。

“陈思远,你不累吗?”林逸飞闭着眼睛问。

“累。”

“那你怎么还在看书?”

“看书不累。”

林逸飞翻了个白眼,把被子蒙在头上,不说话了。陈砚洲靠在床头,看着天花板。宿舍的天花板是白色的,没有裂缝,干干净净的,跟中科大宿舍那道裂缝不一样。他在想,这四年,他会在这间宿舍里度过。不知道四年后,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下午两点到五点,继续训练。

太阳比上午更毒,气温比上午更高,操场上热得像蒸笼,空气都是扭曲的,看远处的景物像在水底下看东西一样。教官让大家站军姿,二十分钟,不许动。陈砚洲站在第二排最右边,双手贴紧裤缝,挺胸收腹,目视前方。汗水从额头流下来,流进眼睛,蛰得生疼。他没有眨眼,没有抬手擦,就那么站着,像一根钉在地上的木桩。

教官走到他面前,停下来,盯着他看了几秒。

“你叫什么名字?”

“陈砚洲。”

“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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